28歲強姦案疑犯覊留期間上吊亡 留遺書求家人「原諒我的自私」

法庭

發布時間: 2019/05/20 16:11

最後更新: 2019/05/20 17: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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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歲強姦案疑犯林洛文涉入屋強姦女子,他被捕後還押荔枝角收押所期間上吊死亡,死因庭今日展開死因聆訊。

28歲強姦案疑犯林洛文,涉於2017年6月尾隨一名30歲獨居屯門寶田邨的女子家中,強姦女子,其後他被警方捕,還押於荔枝角收押所,疑在清潔活動室職員前往洗手間期間,以舊床單纏頸上吊,送明愛醫院後搶救後2天不治。死因庭今(20日)展開研訊,死者父親作供透露,死者曾向其母指自己「有啲病態」,又曾寫信承諾「會認清自己問題」,事隔半個多月死者上吊自殺,並寫下遺書指出:

原諒我的自私,我一直解決唔到自己問題!

林洛文的父親林子來,今日在庭上作供指出,死者生前任職搬運工人,於2017年6月年犯事後被拘押在荔枝角收押所,其母親曾兩次探望,他自己則因「冇落名」而未能探望,期間死者曾向母親透露覺得自己「有啲病態」,惟他一直不覺得死者有自殺傾向。

他又指出,還押初期收過死者寄出的信件,內容大概指收押所環境安全,指自己「食得瞓得,會認清自己問題」,著家人不用擔心,並祝福胞妹及其丈夫和子女平安。死者父親續指,他相信兒子能適應還押的生活,認為他口中所指的問題,是指他曾在囚4年,出獄後不久又犯錯,自覺有問題;死者又疑因賭錢欠債10萬元,其父及其兄提出協助他還債,卻遭死者拒絕。

及至同年7月8日,即死者自殺兩天前,死者寫下遺書予胞妹,據死因裁判主任庭上讀出,內容提及將父母交託給妹妹照顧,希望家人「原諒我的自私」,又寫道「我出返嚟只有20個月,同你哋(胞妹一家)生活好開心,我一直解決唔到自己問題,搞成依家咁!」著家人不必掛念,並祝福家人往後生活愉快。

死者家屬於聆訊期間在有需要時可向證人提問,然而,死者父親作供完畢便向裁判官表示「我想走」,並放棄之後問問題的權利。

此外,警方於庭上讀出強姦案的調查結果,女事主透露,於2017年6月9日返回寶田邨住所時,死者與她一同乘搭升降機,她先回單位、死者未有尾隨,之後赫然發現死者站在家門,將她推入單位內強姦,事後使用她的膠杯喝水,同日她報警。及後於同月的11日晚上,警方拘捕死者,錄影會面下死者招認全部過程,警方從單位所檢取的指紋與死者吻合,事主在認人手續中認出死者,之後警方證實事主的腹部、右耳及兩邊乳房,均有死者DNA。